【明報專訊】根據煤氣公司資料,本港1864年起使用煤氣街燈照明,24公里長的煤氣管道和500盞街燈照亮今天皇后大道至禮賓府一帶。後來電燈發明,兩種燈並行在港使用。保育團體「香港行跡」翻查殖民地時期工務司署1939年報告,港島區有1821支煤氣燈,比1092支的電燈更多,政府亦計劃繼續設置煤氣燈;對岸九龍及新界則以電燈為主,合共有1389支電街燈,煤氣燈只有557支。 相關字詞﹕煤氣公司 煤氣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