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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狎幼妹判感化 官:父母難辭其咎 事主案發時3歲 求情信指被告「稱得上好兄長」

【明報專訊】 22歲冷氣學徒12年前,要求當時僅3歲的胞妹替他口交,7至8年後他邀請胞妹共浴並非禮她,直至胞妹前年因抑鬱而自殘才揭發。他早前認罪,昨於區院接受判刑。法官郭偉健指出被告犯下大錯,惟他的父母也難辭其咎,感化報告指事件源於父母對於孩童成長缺乏敏感度。考慮被告近年飽受情緒煎熬,加上事主原諒被告及冀一家團圓,故接納報告建議而判處被告接受18個月感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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