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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藥審批機制推一月 接一廠兩申請

【明報專訊】政府上月初推出「1+」新藥審批機制,容許治療嚴重或罕見病新藥只須提交一張「藥劑製品證明書(CPP)」和在符合本地臨牀數據等要求下,便可申請有條件註冊。醫衛局長盧寵茂接受報章專訪透露,機制推出後接獲一間藥廠共兩款藥物的申請,並收到50間藥廠查詢。本報向衛生署查詢涉及哪間藥廠和哪兩款藥物,截稿前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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