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五男生2019年涉攜火槍,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等兩罪成立,他辯稱物品用來燒烤及收藏,裁判官鄭紀航(圖)裁決時批評被告「砌詞狡辯」,在現場「流連忘返」。鄭官被投訴因立場偏頗,只信納警員證供,在證據不足下推論及定罪,判刑亦不合理。專責法官小組調查後,昨稱鄭官有分析證供及交代裁斷理由,裁定上述投訴不成立。 相關字詞﹕投訴司法人員 司法機構 專責法官小組 裁判官鄭紀航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