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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會提名裁合憲 官:互推舉未必不當 稱無足夠證據顯示篩走民主派 參選權「非絕對」

【明報專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區選候選人須獲地區「三會」(分區、防火及滅罪會)委員提名的機制違憲,違反港人參選及選舉權,要求法庭裁定提名機制無效。高院法官高浩文昨日頒下書面判辭,認為新機制沒造成不公,無足夠證據顯示機制篩走民主派,即使委員傾向推舉其他委員參選,亦「不一定不恰當」,裁定機制合憲,判郭卓堅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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