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區選候選人須獲地區「三會」(分區、防火及滅罪會)委員提名的機制違憲,違反港人參選及選舉權,要求法庭裁定提名機制無效。高院法官高浩文昨日頒下書面判辭,認為新機制沒造成不公,無足夠證據顯示機制篩走民主派,即使委員傾向推舉其他委員參選,亦「不一定不恰當」,裁定機制合憲,判郭卓堅敗訴。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司法覆核 郭卓堅 三會提名 區議會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