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初選案昨日踏入第二天結案陳辭,辯方指出,控方立場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中「非法」的定義沒有邊界,並反駁稱「非法」只應被詮釋為刑事罪行,立法會議事規則亦無明文禁止無視財政預算案優劣投票,質疑控方將《港區國安法》當「尚方寶劍」。另外,被告梁國雄曾表明在任議員期間均否決財案,辯方解釋,梁基於財案無全民退休保障而否決,並非主張「攬炒」或與他人協議顛覆政權。案件押後至下周一(4日)續,料由何桂藍和李予信的代表律師就法律爭議陳辭。 相關字詞﹕結案陳辭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民主派初選案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