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管理近3.3萬個出租單位的房屋協會,本周五(1日)起分3階段實施10項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包括因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等而被終止租約的前租戶,以及其在租約內已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由終止租約翌日起計5年內被禁止再次申請公屋;優化「富戶政策」措施則於明年4月1日起實施,包括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必須在一個月內向房協申報,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租戶必須遷出。
【明報專訊】管理近3.3萬個出租單位的房屋協會,本周五(1日)起分3階段實施10項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包括因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等而被終止租約的前租戶,以及其在租約內已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由終止租約翌日起計5年內被禁止再次申請公屋;優化「富戶政策」措施則於明年4月1日起實施,包括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必須在一個月內向房協申報,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租戶必須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