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康橋之家」母公司董事違反董事誠信,沒提供會議紀錄、核數報告等文件,並秘密轉讓股份,要求法庭頒令母公司每月向5名「原創股東」支付1.5萬元董事酬金作為賠償。案件昨於高院提訊,張健華要求董事提供會議紀錄、股權轉讓等文件,聆案官稱張沒清晰列出所需文件,要求他修改,並將案件押後至12月19日再訊。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董事酬金 張健華 康橋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