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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兒母感化改判緩刑 官誡:重犯入獄

【明報專訊】單親母親去年不滿兒子不專心上網課,擲平底鍋擊中兒子小腿,兒子趁母親外出時鎖門,母親無法入屋,遂用打火機點燃門口揮春。該母親早前承認虐兒和縱火兩罪,被判感化令一年,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提覆核,高院上訴庭昨開庭處理。上訴庭考慮後認為原審判罰原則犯錯及明顯過輕,改判母親入獄3個月,緩刑18個月。法官明言是「最後一次機會」,若答辯人再犯便要入獄,「直白啲講,唔係咁樣教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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