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泰達幣女賣家前年在觀塘一商廈與買家交易時,遭4名蒙面男子劫去350萬元現金及手機。事後被捕的3人承認一項搶劫罪,昨在高院判入獄4年8個月。法官指出,事件有預謀、手法精密,眾人埋伏等待獨身女子,部分人更持刀等致命武器,儘管事主未有實際傷害,但可以想像她必定驚恐。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搶劫 泰達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