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律政司:鄒幸彤受審無權挑戰禁令 鄒方:禁令若無效集會不違法 屬定罪元素

【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2021年於社交媒體及《明報》發表關於六四的文章,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其後上訴得直。律政司終極上訴,終院昨聽畢陳辭,將擇日裁決。律政司主張,警方考慮疫情風險之下禁止六四維園集會,鄒幸彤無權在刑事程序挑戰禁令合法與否,應透過司法覆核處理。鄒幸彤一方則表示,禁令為控罪元素之一,如果警方禁止集會的命令不合法,參與集會就不會違法。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