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新界北總區本月14至15日進行代號「朝陽」的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33人。其中一名無駕駛執照的47歲婦人駕駛電動單車接載4歲女童在上水區行人路行駛,加裝的座位僅用索帶扣在車架。婦人以涉嫌危險駕駛被捕。
相關字詞﹕電動單車 警方 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明報專訊】警方新界北總區本月14至15日進行代號「朝陽」的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33人。其中一名無駕駛執照的47歲婦人駕駛電動單車接載4歲女童在上水區行人路行駛,加裝的座位僅用索帶扣在車架。婦人以涉嫌危險駕駛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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