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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俊提23條代國安法 鄧炳強:不能亦不應 葉劉料毋須處理國安法已管行為

【明報專訊】政府將於明年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立法會選委界議員謝偉俊昨稱本港已「止暴制亂」,提出以23條取代《港區國安法》,並在政治上「減辣」。保安局長鄧炳強回應稱,國安法屬全國法律,「不能夠亦不應該」被23條取代。他說當局並非刻意強調國安「嚇市民」,認為經歷反修例事件「血的教訓」,必須「居安思危」。2003年負責23條立法的保安局前局長、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國安法凌駕本地法律,不能隨便以23條取而代之,但預料23條毋須處理國安法已規管的分裂國家及顛覆政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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