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幼稚園前教師涉賄賂校長,離職後圖獲校方發出虛假就業證明以申請海外旅遊簽證,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辯方求情稱被告丈夫當時打算帶她和女兒外遊,但申請當地旅遊簽證需就業證明,被告不想毁掉旅程而犯案。裁判官指被告行為愚蠢,但案件不涉金錢得益,決定先為她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判刑至11月14日。 相關字詞﹕西九龍裁判法院 校長 幼稚園教師 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 廉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