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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訛稱自住騙按揭 官指破壞遏炒樓囚10月

【明報專訊】消防處一名高級消防隊長購買新蒲崗「譽.港灣」一單位,訛稱自住,獲批樓價八成共約780萬元按揭貸款後,隨即放租單位。涉案高級消防隊長否認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被判罪成,昨於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刑。辯方求情稱被告曾在反修例示威協助警方處理理大校內的化學品,惟暫委法官陳炳宙指這是被告「領取納稅人支付的薪金而必須履行的職責」,又認為案件嚴重之處在於被告破壞政府遏抑樓市炒風的政策,判被告監禁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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