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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申報物業 8.8萬戶最遲下月交 羅淑佩:逾期遞表或收樓

【明報專訊】房屋署收緊公屋富戶政策,並分批要求住滿兩年的公屋住戶,申報包括有否持續居住單位、遵守租約條款及授權政府部門查核租戶資料等。首批約8.8萬名、住滿2至8年的公屋住戶本月3日獲發表格,最遲11月底前交回。房屋署長羅淑佩昨稱,目標分5批派發表格,每年4及10月派發,並最遲2025年10月向80萬公屋戶發出首次申報表。至於上年度收回約2200個因濫用或違反租約的公屋單位,較以往每年約1300個多近倍,羅稱因去年加重力度執法,形容要「向前行」,並會利用科技核查租戶資料及偵查,相信本年度收回公屋單位較上年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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