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男休班警務人員今年4月涉嫌在旺角駕駛一輛輕型貨車,剷上行人路,其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和表現不合作。該休班警被控酒後駕駛、危險駕駛及拒捕3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自行代表,申請押後案件,讓他聘請律師和索閱控方文件。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1月17日再訊,其間批准被告以3000元保釋。 相關字詞﹕法庭 拒捕 酒後駕駛 危險駕駛 休班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