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國慶在荃灣參與暴動的24歲職訓局男學生,受審前涉與中槍青年曾志健等3人潛逃。男學生在港匿藏一年多,去年打算潛逃海外時在西貢被捕,早前承認暴動、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昨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囚4年。暫委法官彭亮廷接納男學生不是潛逃策劃者,但不認為他因匿藏517日的經歷如同軟禁而要減刑;又指若被告受人唆擺時不首肯、不配合,就不會發生相關情節,故被告乃自招後果。 相關字詞﹕棄保潛逃 妨礙司法公正 暴動罪 荃灣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