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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穗會現址營運招標 條款涵護國安合國策

【明報專訊】中環藝穗會會址建築物的租約將於明年4月屆滿,政府公開邀請非牟利機構提交建議書,讓團體競逐營運權,由明年4月1日起營運、管理、保養及發展該建築,作文化藝術用途,為期3年。標書顯示,藝穗會現址發展須配合中央《十四五規劃綱要》;營運者亦須維護國家安全;標書亦就營運及管理等項目定下一系列指標,包括每年至少舉辦300項公眾節目,當中50項須與內地或海外機構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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