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屯門前日發生傷人案,一名49歲男子於行人天橋揮舞利器,一名男子頭部受傷,前者一度涉傷人被捕。據了解,傷者昨向警方講述事件時,指自己因受驚從天橋樓梯跌下,不涉傷人。涉案男子昨被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早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相關字詞﹕傷人案 屯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