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消防員去年8月在機場南消防局當值室外因無戴口罩和上司爭吵,其間情緒激動,向上司稱「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裁判官施祖堯認為被告說即使打死上司也不會有法律後果,明顯經過法律觀點計算,意圖恐嚇上司。案件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續准保釋。 相關字詞﹕西九龍裁判法院 刑事恐嚇 消防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