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7歲無業男前年將劍擊手張家朗奧運頒獎禮奪金片段配上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發布至YouTube,早前被判侮辱國歌罪成,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早前求情稱被告將國歌消音已構成侮辱,故《願榮光》非量刑考慮。裁判官昨稱說法不可取,將被告換《願榮光》行為從整體分割,有斷章取義之意;亦不接納被告對《願榮光》含意毫無認知之說辭,提及被告2019年曾替政黨工作和參與公眾集會的背景,終判入獄3個月。 相關字詞﹕東區裁判法院 侮辱國歌罪 張家朗 奧運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