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七一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案,一名被告被指在搜獲的鐵盾有其掌紋,昨在區院繼續自辯,稱自己當日遊行途中離隊,趕往與教友飯敘。控方指稱事隔逾3年,被告仍未想到為何鐵盾有其掌紋,原因是他參與衝擊時留下掌紋,無從辯解;被告否認。辯方證人稱,被告當晚7時已到飯敘現場。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刑事損壞罪 暴動罪 衝擊立法會 七一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