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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院舍外勞護理員繳最多5萬「勞務費」

【明報專訊】本港護理員供不應求,在勞工處「補充勞工計劃」下,院舍可申請引入外勞以紓緩人手不足。明愛荔枝角職工中心(下稱中心)昨公布一項調查,所有受訪外勞護理員需向內地勞務公司繳交「勞務費」才能來港工作,以兩年合約為例,受訪者需支付4800至50,000元不等,近九成受訪者表示需為此借貸。調查亦發現,有院舍僱主剝削外勞護理員,包括每月收取額外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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