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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4幼兒 童樂居職員囚1年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51歲女職員涉於院舍拍打幼兒頭部,令其抱頭、失平衡,她否認4項虐兒罪,早前裁定罪成。裁判官余俊翔昨日判刑指出,被告「體罰」行為嚴重影響公眾對政府和社福機構信心,更令無法與父母同住的受害幼童「雪上加霜」,判處一年監禁,拒絕被告保釋候上訴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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