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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衝立會案 城大編委前記者 稱為拍攝往現場

【明報專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案,昨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至西九龍法院)續審。案發時擔任城大編委攝影記者的首被告黃家豪辯稱,城大編委的刊物涵蓋社會議題,案發當晚他到立法會外拍攝示威者衝擊立法會情况。庭上播放他事發當晚所拍攝的照片,顯示一名示威者已敲碎立法會的玻璃,亦有其他正在拍攝的人在鏡頭前方,黃家豪表示,其後看見示威者進入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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