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3歲曾於銅鑼灣保良局嬰兒組任職的女職員,涉襲擊3名約兩歲大幼童,包括拉扯他們手臂、用玩具狀的物件塞口等。該女子早前承認4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5個月4周。裁判官指完全看不出被告是有愛心和善良的人,她接二連三犯案,對這些需要額外關顧的幼童諷刺地違反看管責任。 相關字詞﹕故意襲擊兒童罪 虐兒罪 嬰兒 保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