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一名56歲前幼兒工作員昨承認其中11項虐兒罪,是首宗在區院認罪的童樂居案件。案情揭示,她涉及虐待10名兒童,其中一名兩歲男童更被襲擊10次,包括穿運動鞋的被告用力踩向其臉,再踩其右臂約20秒。辯方求情稱,案發時除人手不足外,新冠疫情下兒童不能外出,出現情緒問題,有兒童自殘、持鎅刀揮舞,對被告和同事帶來極大挑戰。案件押後下周一(26日)判刑,其間被告續准保釋。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幼兒工作員 虐待兒童 童樂居 香港保護兒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