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退休警司龍少泉涉隱瞞購入愉景灣單位出租,訛稱供父母自住,詐騙政府及匯豐銀行批出購屋貸款及按揭共約600萬元,前年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囚一年半。他早前就定罪上訴即日被駁回,上訴庭昨頒下書面理由解釋,上訴方無合理可爭辯之處,其定罪無不穩妥之處。 相關字詞﹕駁回 定罪上訴 警司 欺詐 房屋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