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自閉症男生去年十一國慶在街頭拉扯國旗和區旗的旗杆,被控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合共3罪,西九龍裁判法院昨日裁定所有罪名成立,還押候判。裁判官李志豪表示,男生自辯說法前言不對後語,批評他故意針對國旗,令國旗不能正常展示於大眾眼前,有損國家尊嚴。男生在庭上崩潰嚎哭逾10分鐘,高呼「我想返屋企啊」。 相關字詞﹕西九龍裁判法院 自閉症 侮辱區旗 侮辱國旗 十一國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