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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光城者被告 早前認串謀顛覆判教導所

【明報專訊】本案是第三宗涉及「光城者」的案件,包括本案被告郭文希在內的7名「光城者」成員,涉及擺放街站宣揚流血抗爭,早前承認《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5名未成年者判入教導所,另兩名成年被告則判囚60至63個月,本案被告郭文希正於教導所服刑。其中兩名「光城者」成員同時牽涉一宗中學爆竊案,兩人認罪後判刑與上述案件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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