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年47歲男子涉嫌在33年前與兩名表妹在家獨處時性侵二人,他否認非禮、強姦等3罪,昨在高院受審。控方指稱,被告強姦當時只有7歲的表妹,再以筆插入其私處。現年40歲的事主供稱,至2018年胞姊誕下女嬰後欲相約被告見面,她擔憂被告對姨甥女不利,才揭露這段相隔28年的經歷,「我一定要公義先可以面對自己呢段歷史」。 相關字詞﹕表妹 非禮 強姦 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