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歲女學生於2020年9月在Telegram轉載一名警員的「起底」資料,翌日刪帖,其後律政司以違反警員「起底」禁制令為由,展開民事控告藐視法庭程序。女學生早前承認法律責任,高院昨日判處監禁21日、緩刑1年,並須向律政司賠償3萬元訟費,書面判辭擇日頒布。 相關字詞﹕藐視法庭罪 警員個人資料 起底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