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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職員囚26周 官揭襲另一童未起訴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25歲女員工涉於一個小時內曾拍打幼童後腦,並捉另一幼童手臂將其摔在地上,她承認3項虐兒罪,還押至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葉啟亮認為被告明顯缺乏耐性照顧幼童,以錯誤及粗暴方式對待他們,令正在蹣跚學步的幼兒受不必要痛楚,但考慮襲擊行為並非最嚴重,未至造成很大傷害,判囚2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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