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禮賓府後園縱火 青年囚32月

【明報專訊】特首官邸禮賓府後園山坡前年7月1日被投擲易燃物品,25歲青年被捕,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縱火罪,昨判囚32個月。法官姚勳智在判刑後告誡被告在獄中「好好反省」,勿把負面情緒發泄他人身上,「出返嚟好好工作,唔好再犯其他罪行」。

相關字詞﹕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