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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稱陳志全為時任議員 無誘因鬥黃

【明報專訊】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昨日庭上提及,區諾軒早前供稱有初選參加者或會「鬥黃」,即是愈激愈越好,辯方問區「鬥黃(yellow fight)」字眼意指鬥爭,以有比賽意味的「比黃(yellow contest)」來形容是否較合適?區諾軒表示,放在互相競爭的選舉來說,「黃」是部分支持者的「信念」,屬於比賽的一種。談及陳志全,區認為陳當時擔任議員、有現任優勢,「我會說他無誘因鬥黃」。

至於愈激進的參選人是否會獲愈多支持?區諾軒稱要視乎參選人的政治定位,而在當時的「政治分野」而言確實有上述情况,尤其是「素人」。辯方提出,區曾撰寫有關民主派協調文章,指時任議員具「現任優勢」,讓選民參考他們過去的政綱、往績投票。區確認,並稱陳志全當時任職議員有其優勢,可謂「無誘因鬥黃」。

未聞陳明言勝選將無差別否決財案

辯方其後向區指出,在立法會中議案投票前陳志全會先考慮;控方認為說法太空泛。法官陳慶偉遂換個問法,稱以區與陳曾在立法會同任議員的關係,區是否認為盡責的陳會仔細審視議案文件後投票?區同意。被問到曾否聽聞陳明言,一旦2020年勝出立選,就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區稱「我無聽過」。當辯方再問,陳會否在政府提出任何關乎落實普選、同性婚姻等政策時,必然投贊成票?法官李運騰打斷稱僅屬推測。

陳志全一方昨日完成盤問,下周一將由其他被告的代表盤問區諾軒。

(初選案)

相關字詞﹕區諾軒 陳志全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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