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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炒場 研預約須聲明 用家質疑成效 推高炒價

【明報專訊】文體旅遊局長楊潤雄昨透露,去年1月至上月期間,康文署接獲約270宗有關「炒場」投訴,沒有租用人因違規轉讓用場許可證而被暫停租訂康體設施資格。楊表示,康文署正研究要求租用人及租用團體,在預訂及登記使用設施時聲明,承諾不會透過任何形式轉讓已預訂設施,否則當局會跟進。有籃球教練認為無幫助,擔心收緊政策反而令炒場增加,間接提高「炒價」。他建議政府增加場地供應,容許更多團體借用中小學場地,才能解決供不應求的問題。

楊潤雄昨以書面答覆議員林振昇提問,稱康文署去年11月將適用期調高一倍,租用人連續60天內錄得兩次「不取場或不在場使用」違規紀錄,會被暫停預訂收費康體設施資格90天;去年1月至上月期間,每月平均約400宗個案。去年5月至今年2月期間,署方職員在設施租用時段巡查逾77萬次,約1380名租用人被發現無在場使用設施,涉體育館主場和網球場等收費設施。

過去一年270宗炒場投訴 無人被罰

康文署稱會積極探討在推出全新智能康體服務預訂資訊系統時加入租用人及租用團體聲明要求,承諾不會轉讓預訂設施。

就讀中四的柳同學表示,經常會與其他同學租用戶外多用途場地練排球,認為署方新政策未必奏效。他憶述曾有租用人以每人20元價錢即場轉讓原是免費的場地,而轉讓者通常會在場外徘徊,若有康文署職員巡查就會混入球場扮打波。柳表示預約經常爆滿,「登入到相關預約系統已經很厲害」。

練波學生:炒場者場外徘徊 遇巡查扮打波

全職籃球教練劉嘉豪指多數場地員工「隻眼開隻眼閉」,而執行較嚴謹的場館經理又非24小時負責把關,相信不論政府如何調整罰則,對打擊「炒場」作用不大。他指租用室內場地的原價,由疫情前每兩小時296元,一度升至近年1600至1800元不等的「炒價」,擔心署方進一步監管,最終令使用者無奈「捱貴租」;由於他們這些小型團體難承擔貴租,故近年只能租用戶外場地,惟因需求大,一般只有一半申請獲安排場地。

相關字詞﹕炒場 康文署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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