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長洲一名5歲女童去年1月乘坐由外公駕駛的電動三輪車,外公停駛並離開期間女童墮地身亡,事後外公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故意忽略」及兩項交通傳票,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監兩個月、緩刑18個月,以及罰款6000元、取消駕駛資格一年。主任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本案「毫無疑問是悲劇」,相信被告會引以為鑑,寄語被告一家走出悲傷。被告聞判期間一直哭泣。 相關字詞﹕東區裁判法院 外公 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疏忽照顧兒童 電動車 長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