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無屍案辯方指有傳媒提重審 官稱無不公拒終止聆訊

【明報專訊】證券公司已婚男董事被指於2011年在淘大花園一單位,殺害情婦一案經三度審訊後,陪審團上月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判囚9年半。辯方在陪審團退庭商議前,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指有傳媒於裁決前兩天刊登訪問,披露本案為首宗無屍體而被裁定謀殺罪成的案件。法官黃崇厚早前駁回申請,昨頒下書面理由,稱辯方面對的情况無疑十分不理想,惟不認為會導致審訊不公,亦未見司法程序遭不當濫用。

高院於今年1至2月五度頒下命令,先後要求司法機構從網頁上移除所有與本案有關的判辭、禁止任何人披露本案為重審案件,以及曾解散陪審團等。法官指出,辯方是次申請源於一則發布於今年2月25日的報道,為第三度有傳媒提及重審事宜,辯方認為已無法達至公平審訊。

官:已給陪審團適當指示

法官在判辭中表示,涉事報道所載的網站有多人瀏覽,雖然作為文章備註,僅佔5行篇幅,而且上架了4個半小時後便下架,但當時社會對謀殺案件的討論度高,對被告陳文深(現年49歲)帶來潛在影響。然而法官同時指出,申請並非源於控辯任何一方失誤,被告只能被視作受害者,並認為法庭已給予適當指示,確保陪審團公正裁決,不受過往的資訊影響,因此有關憂慮能被消除,另無其他充分理據,遂拒絕申請。

案件於2015及2017年分別兩次審訊,被告均被裁定謀殺罪成,他隨後上訴得直,發還至今年第三度審訊。

【案件編號:HCCC 130/21】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