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大,示威者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在彌敦道一帶與警衝突,共213人被捕。其中一案控告18名男女在油麻地參與暴動,當中13人不認罪受審,另5人認罪,押後至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判刑。暫委法官嚴舜儀認為本案案情嚴重、性質惡劣,但考慮部分被告年輕、真誠反省,身上亦只有保護裝備,而第七被告的母親患末期腎病,酌情減刑,最終判5人囚3年半至4年。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暴動罪 油麻地 理大救援戰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