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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生須實習方執業 林哲玄:未見數據支持

【明報專訊】本報昨日報道,港府正就修訂《牙醫註冊條例》的立法建議進行諮詢,當中擬要求本地牙科畢業生實習一年後才能正式註冊。立法會醫衛界議員林哲玄昨質疑,做法是否代表目前大學訓練出來的牙醫技術不足以獨立執業,他稱暫看不到支持建議的數據,亦關注政府能否確保有足夠地方讓牙科生實習。醫衛局回應稱,提出相關建議是因應牙醫專業界別普遍支持加強本地培訓牙醫的臨牀工作經驗。

醫衛局:應業界支持加強臨牀培訓

醫衛局回覆查詢表示,現時本地牙科生大學畢業即可獨立執業,毋須如醫生般要經過一年實習期、實地臨牀工作並經評核方取得正式註冊。局方稱,留意到牙醫專業界別普遍支持加強本地培訓牙醫的臨牀工作經驗,故因應牙醫專業界別意見,考慮於《牙醫註冊條例》引入畢業生臨牀實習制度,強調尚未決定細節。

醫衛局另表示,要求本地培訓的非專科或專科牙醫須於公營醫療界別服務一定年期的建議,主要目的在於增加公營或資助牙科護理服務可動用人手,以配合政府加強口腔健康措施及提升相關服務的構想。

據了解,牙管會有定期評估新畢業牙醫的臨牀表現(clinical performance),該會因應相關評估結果,認為可加強牙科生臨牀訓練,遂向政府提出增設實習期的建議。本報昨向牙管會查詢,會方基於什麼數據認為需新增實習要求,牙管會稱將於日內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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