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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童樂居職員認罪 求情稱「成間中心本身有病」

【明報專訊】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累計34名職員被起訴,24名被告轉介至區域法院後,其中6人的部分控罪轉回裁判法院處理,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一名29歲幼兒工作員承認4項虐兒罪,案情包括推倒一名兩歲大男童令他於沙發從後墮地並打側滾動半圈。辯方求情稱,當時童樂居「成間中心本身有病」,被告受院舍氣氛影響犯案。案件押後3月22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其間須還押。

襲4幼童 甩地扯髮推落沙發

趙運紅(現年29歲)承認4項虐兒罪,另外一項控罪將在區院處理。案情稱,她前年11月19日至12月14日六度襲擊4名2至3歲的幼童,包括用毛巾大力捽兩歲女童W的臉致她大聲哭喊,再將她甩向地,又用力扯3歲女童I的頭髮令她從後墮地;被告另與同事為一批幼童抹臉時,用毛巾捽兩歲男童U的臉及向後壓約14秒,又曾推U的頭使他從沙發掉落軟墊,並打側滾動半圈。

兩歲男童B也兩度受襲,被告雙手猛力推B,令其仆前跌地撞向其他兒童,又用雙腳夾緊B及拉扯其頭髮,對方哭喊和掙扎,被告再以尿片打他的臉,B則用手掩面和捽眼。庭上播放片段顯示,案發時大多有其他幼童或職員在旁。

辯方求情稱,被告有愛心、立志成為幼兒工作者,犯案令家人大感詫異。案發時她未能負荷工作量,而院舍幼童大多無父母照顧,即使受傷也無人投訴,或致職員「放肆」虐待幼童,但重申被告後悔不已,未能原諒自己;被告剛懷孕及結婚,母親有長期病患,父親則患大腸癌,案件令家中頓失經濟支柱。求情時被告母親在庭上嚎啕大哭,被告低頭拭淚。

另外5名被告陳綺雯(49歲)、馮凱琍(25歲)、鄧美欣(25歲)、盧敏兒(53歲)、郭愛萍(28歲)則分別押後3月21日、3月29日及4月14日再訊,其間續准保釋。5人分別被控共36條虐兒罪,其中共8項控罪將繼續在區院處理。

【案件編號:KCCC 3736/21等】

相關字詞﹕九龍城裁判法院 虐兒 幼兒工作者 童樂居 香港保護兒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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