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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申公眾利益豁免權國安案 警調查報告逾半頁數有黑墨遮蓋

【明報專訊】審訊主要爭議警方有否理據懷疑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控方申請公眾利益豁免權(PII),隱去涉案組織名稱和背景,是國安案首次。司法機構昨提供的警方調查報告逾半頁數有黑墨水遮蓋。鄒幸彤曾公布被指與支聯會有關的組織名單,她在審訊亦嘗試確認組織名稱,作供警員以PII為由拒答。辯方質疑PII阻礙抗辯,審訊期間法官也稱辯方盤問如猜謎。港大法律學院副院長楊艾文指出,法庭批出PII時須確保審訊公平,而他「不肯定」控方為何遮蓋組織名稱。

官:國安最重要 不見損審訊公平

控方在審訊時以擔心警方調查方向曝光為由,獲准隱去控方文件部分內容,是律政司首次在國安案申請PII。司法機構昨派發的判辭,夾附長28頁的警方調查報告,逾半頁數大部分內容塗黑,而要求保安局長發出涉案通知書的14頁申請書,則有6頁完全塗黑。兩份文件改以代號稱呼相關組織或人士,大幅隱去組織社交專頁等內容,並總結支聯會是外國組織「組織4」之代理人,警方為偵查「某罪行」發通知書。

警PII為由拒答20問題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昨補充批准理由,強調「國家安全對公眾利益至關重要」,為免泄露警方調查,隱去文件中受查者、涉及活動等資料,並將涉及的資金往來金額改為約數,避免他人猜測受查者身分。他又稱「不見得」此舉會損害審訊公平。

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接受辯方盤問時,亦以PII為由拒答約20條問題,包括拒絕確認辯方推測「組織4」是民主中國連線日本分部。辯方批評PII阻礙抗辯,羅官也一度稱辯方盤問猶如「猜謎(guessing game)」。羅官昨在判辭補充,相信洪毅負責整個調查,最有能力評估泄露資料風險。

辯方批礙抗辯 官曾言盤問如猜謎

辯方多次質疑涉及PII的資料一早被公開,無必要隱去。翻查資料,鄒幸彤曾在Twitter公開涉案通知書,裏面列出民主中國陣線、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等5個組織,並提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助理、被通緝的Mark Simon,內容獲傳媒廣泛報道。

楊艾文接受本報訪問稱,辯方有權知悉案情,但控方亦可能要保護資料以保公眾利益,法庭須平衡雙方利益。針對本案情况,法庭須考慮遮蓋的組織名稱是否一早曝光,他「不肯定律政司為何需要隱去組織的名稱」。

學者:不肯定為何需隱去組織名

江樂士:官審訊中可不斷檢視PII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則認為,PII是為免泄露可能損害公眾利益的資料,例如公開警方線人身分或令巿民日後不敢協助警方調查,過去法庭亦曾批准有關申請,在2013年七一遊行非法集結案,控方便獲准遮蓋警方行動指令及檢討報告等資料;審訊期間法庭可不斷檢視或推翻針對PII的裁斷,但若無法平衡公眾利益與審訊的公平,控方或須終止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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