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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築傘陣起帶領作用 少年認暴動判入教導所

【明報專訊】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引發衝突,多人被控於金鐘一帶參與暴動。其中一案涉及8男,他們早前承認暴動罪,7人被判監30.5至36個月。法庭為餘下案發時16歲的被告索取報告,區院暫委法官張志偉昨日判刑時表示,被告協助築傘陣起帶領作用,但接納他年輕易受他人影響、忽視法律後果而犯案,判處入教導所。

昨日接受判刑的為黃姓學生(現年19歲)。法官稱,案發當日至少500人集結,人數眾多,歷時兩小時的暴動中,示威者向政總投擲磚塊、縱火等,暴力程度高,有一定組織、策劃和配合;現場為核心商業區,事件影響附近商舖營運,亦對市民造成威脅。

法官表示,被告與其他示威者一同築傘陣,以及持磚塊站在前排,上下拋了數次;雖然辯方力陳被告無做攻擊行為,惟他以防毒面罩等現身,明顯有備而來,認同並參與罪行。法官認為傘陣為對峙起作用,足以形成「攻防戰」,讓其他示威者仿效,故即使被告並非號召角色,也有帶領成分。法官考慮被告年紀、悔意及報告建議,判處入教導所,接受紀律訓練和後續監管。

事發逾3年 IT男控暴動

另外,2019年8月29日深水埗警署外有人群集結及參與暴動,當晚多人被捕,包括23歲兼職電腦技術員米奇雲。事發逾3年後,他被控一項暴動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13日再訊,以待控方將案件轉介區院。

【案件編號:DCCC 112/21、KCCC 622/23】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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