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5+」初選案昨日踏入第18天審訊,控方表示與辯方分別簽署共4份承認事實,並讀出13名被告同意的首份承認事實。當中披露警方曾向「獨立媒體」、「立場新聞」和《蘋果日報》的所屬公司發出《港區國安法》下的「提交物料令」,上述公司應要求提供涉案材料。另外,警方早前在認罪被告趙家賢的辦事處和手機等檢取逾百項證物,而發起「三投三不投」運動的吳政亨,其寓所被搜出《蘋果日報》頭版廣告和13.5萬元轉帳紀錄。
全被告承認首份事實 3人除外
16人否認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受審。代表黃碧雲和林卓廷的大律師早前表示,控方以「共同串謀者原則」指控的範圍廣闊;辯方又稱,何桂藍並不在抗爭派記者會的出席名單。除了這3名被告有爭議,餘下13人同意首份承認事實。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列出初選流程(見表),涉及遞交提名名單、選舉論壇等,民主動力和香港民研有份籌辦初選。民主動力2018至2020年的執委包括4名被告,即召集人趙家賢、副召集人鍾錦麟、委員譚文豪和尹兆堅;未被起訴的律師關尚義擔任司庫。趙家賢、鍾錦麟和關尚義為民主動力的銀行戶口簽署人。
2020年12月24日,警方以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7第3條,向「獨立媒體」、「立場新聞」和《蘋果日報》所屬公司發出「提交物料令」,它們交出涉案材料。承認事實又提到,趙家賢被捕當日,警方在其寓所及太古議員辦事處,取得和民主動力相關文件、所有初選提名名單和收據,並檢取趙的兩部手機內容,共逾百項資料。鍾錦麟在facebook發布的初選文章和影片亦為證物。
吳政亨蘋果登廣告 檢轉帳紀錄
承認事實續指,不認罪的吳政亨發起「三投三不投」運動,其寓所被搜出《蘋果日報》於2020年7月刊登「三投三不投」頭版廣告,警方亦找到吳向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轉帳13.5萬元的紀錄。另外,吳開設YouTube頻道發布影片,又以帳號「李伯盧」在fb撰文,文章獲「獨立媒體」和「立場新聞」轉載。多名被告的寓所和辦公室被搜查,有關文件和帖文列於附表。
承認事實亦列出,鄒家成、何桂藍、余慧明等14人出席2020年7月抗爭派記者會,並連同伍健偉簽署抗爭派聲明。本案47名被告於2021年1月6及7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