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5+」初選案昨踏入第17日審訊。甫開庭時,辯方稱被告李予信周日(26日)打泰拳受傷,懷疑腦震盪和嘔吐,須留院觀察故昨缺席聆訊。其間有法官關注被告於保釋期間進行危險運動,反問「不打桌球?不擲飛標?」,亦有法官提及本案駐守警員連同律師費每天開支以百萬元計。案件一度需押後至周五,惟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聆訊於今午再續,換言之李予信可出庭審訊。辯方昨又披露,庭上早前播放新界西初選協調會議枱底片段從男子陳鑫取得,控方另擬為其中一名證人申請匿名令。
16人否認《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受審。代表李予信的大律師關文渭表示,李於本周日受傷後,周一出席審訊期間感到非常不適,便到屯門醫院急症室求醫,在醫生指示下轉往觀察病房,不肯定李今天可否出庭,但表明並非要申請押後案件。
官提每天開支百萬元計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指出,昨早原本計劃讀出承認事實,李予信已同意。不過法官陳慶偉認為,法庭只在特殊情况下容許被告缺席,本案昨日暫不會繼續,並着控辯雙方聯絡醫院索取醫療證明。法官陳仲衡於庭上提醒保釋候審被告切勿參與危險運動,法官李運騰提及警方因應本案派員駐守,連同律師費每天開支以百萬元計算。
控方新交800頁文件 官不滿
其間,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表示,控方前日送交逾800頁的文件夾予辯方,內有3份證人供辭、5項新增證據及英文譯本。3名證人為與新界西選區影片有關的男子陳鑫、TVB助理新聞製作經理葉炳棠,以及一名證物鏈的警員13344,其中陳鑫於2月21日錄取口供,葉及該警員分別在2月23日及2月13日錄取口供。
Beel認為,控方理應一早準備妥當;法官李運騰也說法庭亦收到新文件,「我和你一樣感到不滿意」。萬德豪後來補充,打算為上述其中一名證人申請匿名令,法官陳慶偉要求控方以書面申請。
控方擬申證人匿名令
早前庭上播放一段從枱底拍攝的新界西會議影片,戴耀廷在會上表示欲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以否決《財政預算案》;當時沒有提及誰是拍攝者。
此外,政府昨起撤銷口罩令,還押的林卓廷、吳政亨、余慧明、何桂藍和鄒家成,獲准保釋的楊雪盈、黃碧雲、陳志全、彭卓棋、鄭達鴻和劉偉聰,沒佩戴口罩。
【案件編號:HCCC 69/22】
明報記者
(初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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