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間,有速龍和防暴警涉執勤時不展示警員編號,遭7名市民和香港記者協會入稟高等法院覆核。其中「守護孩子」成員陳基裘(陳伯)被判敗訴,須支付訟費。案件昨在高院聆案官席前處理評定訟費數額,律政司一方稱,陳的回覆文件不符合指定格式,律政司應獲訟費。聆案官何展鵬審視律政司呈交的訟費數額後,決定剔除部分款項,下令陳繳付餘額。據悉,律政司申請訟費約51萬元,聆案官剔除款項約2000元。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訟費命令 司法覆核 警員編號 守護孩子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