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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5人灣仔暴動罪脫 律政司:官沒考慮「企圖暴動」罪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6日「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5男女被指在灣仔參與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脫,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律政司不服暴動罪脫裁決,早前提上訴,指原審法官沒有考慮可裁定各人「企圖暴動」罪成。案件昨於區院提訊,法官認為律政司在案件原審時沒有提出「企圖暴動」控罪,欠基礎於上訴階段爭辯,律政司則冀法庭「持開放態度」接納新議題。案件押後訊,待控方修改爭辯議題,各被告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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