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5歲酒樓經理飲醉後擅闖女鄰居單位,摸她的胸部和要求性行為,稱「你畀我搞一次啦」。女事主致電友人求助,經理持酒樽襲擊友人。經理承認入屋犯法、「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企圖強姦共3罪,昨於高等法院判囚5年4個月。法官稱,被告趁深夜時分闖入事主寓所,屬加刑因素,慶幸事主的友人出面干預,令事件告一段落。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傷人 爆竊 酒樓 企圖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