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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暴動 莊正等10人囚50至52月 官:「不動口不動手」罪責不輕 刑罰須阻嚇非摧毁人生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8日警方包圍理工大學,示威者在油尖旺發起「圍魏救趙」,歌手莊正及其餘9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昨天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林偉權就各被告沒同類案底及4名被告年輕而酌情減刑,但拒絕就女被告懷孕約5個多月,以及各人受案件困擾3年而減刑。該女被告和莊正等6人被判監52個月,4名案發時未滿21歲的被告則判囚50個月,懷孕的女被告聞判落淚。林官指出,法庭非要摧毁被告的人生,但須發出正確信息,判刑要收懲罰和阻嚇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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